发表时间:2024-08-10 11:29:06 来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四川、和谐四川”战略部署,先后将水土保持纳入政府单项目标、重点督办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十大惠民行动和民生工程,齐心协力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了良好发展形态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近3年是全省水土保持投入力度最大、实施范围最广、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全省大力推进国家、省级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开展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灾后水土保持设施恢复重建,启动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项目,持续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全省21个市(州)的78个县(市、区)281条小流域先后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9978平方公里,累计总投资87.78亿元。通过综合整治,项目区初步构建起以坡改梯为主的高标准农田体系、以经果林为主的农业多种经营体系、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防护体系和沟凼渠池路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经调查测算,项目区治理后,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林草覆盖率增加2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70%,土壤侵蚀量减少75%以上,水源涵蓄能力明显地增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社会经济良性发展。项目区人均拥有1亩旱涝保收基本农田。粮食单产比治理前提高30%以上,人均纯收入增长40%以上。另外,我省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国土整治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项目,也减轻了水土流失,促进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全省坚持把预防监督作为水保工作的生命线,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水保方案审批关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狠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规费,依法查处水保违法案件。3年多来,全省各级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1250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9700多个,共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728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2000多个项目,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33亿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63宗。督促各类生产建筑设计企业投资332.3亿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护,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达1380多平方公里,拦挡弃土弃渣4.14亿方。
全省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和夯实,初步构建起符合我省实际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全面完成了全省第四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工作以及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中水土流失专项普查。普查根据结果得出,自1999年第三次遥感调查15年来,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净减少3.5万多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成效斐然。二是广泛开展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治理工程动态监测工作,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每年进行全省水土保持专题公报,公布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水土流失动态;完成了“420”芦山地震灾区水土流失调查,发布了《芦山地震四川省水土保持专题公报》;先后开展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监测以及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和金堂电厂等涉及水电、交通、矿山、火电等多个行业的100多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工作的开展,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了可靠依据,为同类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制订防治方案提供了可借鉴经验。三是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总体设计》、《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水土保持规划》、《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等重大规划报告。配合水利部、长江委完成多个全国性规划中涉及四川部分的规划。
各地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细则》,大力巩固和完善以户承包、联户承包、拍卖治理、股份合作等机制办法,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保治理,增强了水保投资拉动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方面,各地积极探索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等新模式,大力推行参与制和公示制,使群众受益程度显著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全面实施,规模以上项目积极推行了招投标管理。水土保持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督察制度、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社会化管理手段逐步健全。在治理模式上,许多地区将生态清洁小流域作为生态文明和农村环境整改治理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整合涉农涉水项目资金,整体、连片、规模推进,建成了一批和谐怡人、清洁生态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
我省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任部门格外的重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的利用水保公益短信、公益广告、法规知识竞赛、举办水保研讨会、文化论坛、摄影展、群众汇演等有效形式,面向领导干部、面向广大群众、面向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尤其是2011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全省每年安排宣传工作经费超过了1000万元,各级专门配备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信息员,宣传工作在高度、广度、力度和深度上均超越以往。今年是新《水土保持法》实施3周年,全省印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释义6000多册,印发水土保持法图解2万多套,印发水土保持法宣传折页4万多份,组织订阅《中国水土保持》杂志1800多份。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了社会公众、特别是生产建筑设计企业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一是机构队伍彻底改变了过去的落后面貌。全省基本建成了结构符合常理、覆盖全面、运作有力的机构队伍体系。21个市(州)均设立有水土保持办公室或水土保持处(科、站),成都、攀枝花等13个市(州)设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分站。全省183个县(市、区)有161个县(市、区)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全省水土保持从业人员1400多人。二是基本建成了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全省拥有水保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水保技术评估等专业方面技术服务机构180多个,从业人员达2300多人,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三是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二期工程也已建设完成,全省建成了43个监测点。四是较好地开展了技术培养和训练、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3年多来,累计组织方案编制、监督管理、监测、工程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培训班15次,邀请各界专家、学者授课,培训监督管理和工程技术骨干3500多人次。
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的提升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形势严峻,防治水土流失的任务依然艰巨,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主体问题和困难:
一是水土流失形势严峻,治理任务艰巨。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表明:四川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48.5万平方公里的25%。水土流失面积(不包括冻融侵蚀)居长江流域第一,水力侵蚀面积居全国第一,形势严峻,治理任务艰巨。以2013年为例,全省省级以上的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4.2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95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6平方公里。若按此治理速度,全省至少130年以上才能综合治理一遍。若按每年全省统计数据治理3600平方公里,这包括各部门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统计数据,也至少需要30多年才能初步治理一遍。这还不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和人为活动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每年因生产建设活动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近300平方公里,产生弃土、弃渣l亿多方。严重的水土流失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极不协调。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鼓励社会投入的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二是水土保持法制意识有待逐渐增强。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知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一些地方未能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等制度尚未很好建立。一些地方对水土保持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水土保持法律知识的主要内容还没有全方面了解和掌握。部分地方重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只开发不保护、只建设不治理和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治理速度缓慢。随着公路、铁路、电站、城镇开发(经开区)等生产建设项目的快速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面广、量多、任务重、责任大的局面,而我省水土保持执法能力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经费投入不足,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偏少;少数地方对水土保持执法部门支持不够,部分执法人员自觉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不善于执法,不敢于执法;个别生产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工作制度还不完善,机构、人员、技术等还不能适应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发展的要求,动态反映全省水土流失变动情况的水土保持数据库还未全面建立,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水土流失预防治理规划设计的精度、深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全新形势和重大任务。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强化”,着力五个方面的“提高”。
一是强化法规宣传贯彻,提高水保国策意识。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力度,继续深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把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切实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扎实开展全省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快速推进水土保持科普读物编制工作,提高全民水土资源保护意识。
二是强化政府目标责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格外的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建立年度水土保持公告制度,发布水土保持公告,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上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建立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书;同时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当中,正确地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减少行政干预,支持水行政主任部门监督执法工作。
三是强化水保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做好新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建设,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稳定,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从严控制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严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强化公路、铁路、矿山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根本上扭转边治理、边破坏,一家治理、多方破坏的被动局面。
四是强化重点工程建设,提高综合治理速度。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对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全面加强贫困山丘区、石漠化地区、坡耕地区、江河源头区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地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继续开展地震灾区、藏区富民安康工程和生态自我修复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好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项目和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水保项目。积极争取易灾地区、石漠化地区、藏区、秦巴山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水土保持项目尽快立项、启动。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形成以水土保持规划标准为龙头,以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路线为指导,部门协作,合力推进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生态环境。更广泛地吸引民间资本和群众参与,全面细化落实激励政策,探索将国家重点治理资金使用同民间资本有机结合,大幅度提升民间资本投资比例。同时,不断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扶持和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庄农场承担水土流失防治和管护任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形成新形势下水土流失防治的新格局。
五是强化监测预报质量,提高水保科技含量。加强监测工作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大力推动水土保持科技发展和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提升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纲要,制定出台全省水土保持监测中长期规划。
着手建立以“3S”技术为核心的集监测、分析、处理、传输为一体的动态反映水土保持状况的数据库。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监测预报系统。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启动笫三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完整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监测网络运行管理。切实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治理工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建立健全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规范监测行为。同时,按照新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各级财政专项投资力度,切实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确保各级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水土流失是我省的头号环境问题,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我省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把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新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全面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全面开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