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规范

发表时间:2024-03-13 00:13:26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依据《关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规范的告诉》豫发改收费〔2018〕1079号文件有关法律法规,我县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规范如下:

  (一)对一般生产性建造项目(不含水利水电工程建造项目中的水库吞没区)。按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缺乏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二)挖掘矿产资源的,建造期间,按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挖掘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挖掘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每吨0.5元。石油、天然气依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越2000平方米核算;对丛式井每添加一口,添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越400平方米核算,每平方米1.2元。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在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依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每立方米0.8元计征(缺乏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对交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法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四)排放抛弃土、石、渣的,依据土、石、渣量,按每立方米0.8元计征。对交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法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依据财税〔2020〕5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当地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划转至税务部分征收。

  依据《关于持续履行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规范的告诉》豫发改收费﹝2021﹞1112号文件精力,我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持续依照上述规范由国家税务总局获嘉县税务局征收。

  主办单位:获嘉县政府办 技术上的支撑:获嘉县政府信息中心(政府大楼1层西) 邮编:453800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7240019 电线(FAX) 网络供给:获嘉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