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机坪工程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状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06 19:32:29 来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23年 11月1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工程部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机坪工程(温龙农许〔2022〕9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8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1月29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2023年 11月1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工程部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机坪工程(温龙农许〔2022〕9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8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1月29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