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1-24 12:43:18 来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6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日。为逐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组织并且开展好《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是水土保持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水土保持法治宣传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工作全局同步研究部署,坚持不懈抓好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慢慢地加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2016年要把《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作为全国水土保持法治宣传和国策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穿于《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十三五”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精神动力。要突出宣传搞好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及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使社会公众了解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要突出宣传《水土保持法》、省级水土保持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制度和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尽快出台。要突出宣传《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目标和任务,加快省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进度。要突出宣传五年来生产建设项目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
各地在充分总结“十二五”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升宣传实效。要以《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推动各级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积极努力配合人大、政府和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座谈会、研讨会等,解决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主体问题和难题。要大力推动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切实增强水土流失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要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丰富拓展宣传载体,推出一批感染力、号召力强的宣传教育精品。依托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开展一系列水土保持典型示范和科普宣传。加快编制水土保持科普读物,扎实推进水土保持进中小学课堂活动。要逐步树立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结合的理念,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活动,逐渐增强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引导做好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2016年3月1日前后,我部将在有关报纸、杂志组织发表纪念文章,同时在中国水利网、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设立《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纪念专栏。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治理、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效,至少报送一篇稿件,报送时注明“《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及发稿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