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水许准〔2025〕62号)

发表时间:2025-11-10 20:12:36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3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5〕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临安区无他村东北侧,地块四周均为山体。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林麝圈舍、管理用房、仓库、内部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1.0667公顷,其中永久用地面积5.9977公顷,未扰动区域面积35.069公顷。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已于2025年4月开工(包含施工准备期),至2027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为20000.0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比较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项目开挖土石方量9.0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0.49万立方米,一般土方8.60万立方米);填筑9.29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土方8.80万立方米,表土0.49万立方米),自身综合利用9.09万立方米,借方0.20万立方米(均为土方),无余方。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5.9977公顷,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8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覆盖率16%。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建筑物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排洪渠、洗车平台、密目网苫盖等。

  Ⅱ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单级沉沙池、永久边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等。

  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密目网苫盖等。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49.9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2.29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等

  十、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筑设计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一、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有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出现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二、监督检查范围: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任部门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不是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保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保护措施是不是到位,有无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不是真的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 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发现 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 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3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5〕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临安区无他村东北侧,地块四周均为山体。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林麝圈舍、管理用房、仓库、内部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1.0667公顷,其中永久用地面积5.9977公顷,未扰动区域面积35.069公顷。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已于2025年4月开工(包含施工准备期),至2027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为20000.0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比较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项目开挖土石方量9.0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0.49万立方米,一般土方8.60万立方米);填筑9.29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土方8.80万立方米,表土0.49万立方米),自身综合利用9.09万立方米,借方0.20万立方米(均为土方),无余方。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5.9977公顷,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8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覆盖率16%。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建筑物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排洪渠、洗车平台、密目网苫盖等。

  Ⅱ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单级沉沙池、永久边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等。

  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密目网苫盖等。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49.9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2.29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等

  十、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筑设计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一、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有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出现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二、监督检查范围:龙岗昭润农业林麝产香基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任部门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不是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保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保护措施是不是到位,有无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不是真的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 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发现 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 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