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南岸消落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28 01:53:00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2023年11月29日,我公司依据《三峡库区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南岸消落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巴东县城长江南岸营沱污水处理厂至狮子包,主要工程内容:整治库岸长753m,预制混凝土植生块1.80万m2,干砌块石1.48万m3,浆砌块石(含挡土墙)1.60万m3,砂砾石1.46万m3,砼底板0.39万m3,干码石0.39万m3,土方开挖18.51万m3,土方回填10.58万m3。工程区建设有儿童游乐园(设置有扬帆起航、飞泉瀑布、心湖戏水、沙滩乐园、童心筑梦、丛林探险)、设置有垃圾桶、公共厕所,配套建设有电力、道路等附属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工程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240万元。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比较,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增加了儿童游乐园(设置有扬帆起航、飞泉瀑布、心湖戏水、沙滩乐园、童心筑梦、丛林探险),垃圾桶、公共厕所,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2018年7月20日,巴东县环保局以“巴环审【2018】31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坏植被、对野生动物影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已经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弃渣部分已回填及场地平整,其余已运往适宜场地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工程综合治理完成后,长江流水更畅通,便于行洪,治理段局部水文情势有一定变化,但变化小,不会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能够造成改变。因此,项目建设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段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和两岸陆地生态环境,对生态影响小。

  项目处于巴东县城区,根据《2022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6月),2022年巴东县SO2、NO2、PM10、PM2.5、O3、CO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能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规定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垃圾收集桶、公厕产生的恶臭,生活垃圾采取日清日结,公厕专人负责打扫卫生、冲洗,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根据《2022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6月),长江黄腊石、巫峡口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儿童游乐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场界噪声南侧超标,其他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区长江航道两侧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4a类标准,其它区域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南侧场界噪声超标原因是南侧沿江路车流量较大、鸣笛造成噪声超标,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及鸣笛,降低车辆噪声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态废料主要是儿童游乐园游玩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公厕产生淤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运往巴东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淤泥环卫部门定期对公厕进行清掏,消毒后卫生填埋处里,对环境影响小。

  1、安排一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3、加强渔业法的宣传,防止人为破坏长江物种资源,禁止炸鱼、毒鱼、电力捕鱼。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能够最终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