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6-05 18:16:45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暨监测网络二期工程启动工作会议于7月24日在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动水土保持事业新发展。
刘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取得的很明显的成效。他指出,近年,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在水土保持方面,抓住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机遇,建立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促进了水土保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水土保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水土保持数据库不断丰富,水土保持监测点初具规模。
二是水土保持业务系统开发不断深入,水土保持应用系统平台初步建成,专业化的应用管理系统相继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水土保持公务管理系统得到普遍应用。
三是水土保持信息社会服务能力日益增强,水土保持网站建设成效显著,水土保持公报持续发布。
四是水土保持信息化保障能力慢慢地提高,水土保持监测纲要和信息化纲要发布实施,水土保持信息化标准逐步建立,水土保持规章制度逐步出台,水土保持信息化队伍初步建成。
刘宁强调,要深刻认识逐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全球已处于信息化加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正演变为影响国家总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的条件,信息化水平慢慢的变成了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我国在21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以全方面提升我国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水利部党组格外的重视水利信息化工作,把水利信息化工作作为事关水利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加快水利信息化步伐,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水土保持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息化是提升国家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水平的必然选择,是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水土保持管理上的水准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快推进。
刘宁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国家和水利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围绕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应用数字地球技术,分析预测水土流失时空变化趋势和防治工作成效,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充分的利用和全面共享,努力为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预防监督和科学研究等提供科学数据和技术支撑,加速实现水土保持现代化,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服务。
刘宁指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信息化技术标准和工作制度,初步建成由地面观测、遥感监测、科学试验和信息网络等构成的数据采集、处理、传输与发布体系,建成水土保持数据库,构建满足各级水土保持业务应用和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形成基于网络、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体系,全方面提高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预防监督、科学研究以及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刘宁强调,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规范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依托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发布系统;三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全国、流域、省、市、县的数据库体系;四是根据水土保持信息共享需要,统一规划,建立业务服务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五是按照水土保持信息化的总体需求,开发应用系统。
刘宁对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搞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二是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三是整合资源,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四是履行职能,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五是精心组织,实施好监测网络二期工程。
刘宁强调,快速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积极主动地做工作,采取多种方法,通过多种途径,落实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和运行资金,特别是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运行机制研究,落实监测网络运行的成本,争取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会议宣布,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正式启动。
据悉,国家发改委于2002年7月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精确指出同意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我国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主要是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及其100个监测分站。
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建设淮河、松辽河、珠江、太湖4个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西藏、广东、广西、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个省级监测总站及其75个监测分站;二是在全国范围建设738个监测点。其中:新建站点265个,利用现有站点218个,利用水文站255个。
相关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