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都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5-09 10:04:56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都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都县子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3]4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都县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外资[2022]307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都县子项目)初设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3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于都县子项目(项目代码-04-01-824522)由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重点支流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建立绿色融资机制、圩镇生活垃圾污水生态处理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等组成,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开展项目管理能力培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环保知识培训、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培训、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基层水利队伍培训、水土保持技术培养和训练、林业技术骨干培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专项培训等,计划培训共2845人天。

  2.重点支流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示范工程:新建水环境自动监测站6个,配置相应的监测、检验和信息处理设施。

  3.建立绿色融资机制:利用亚行贷款及国内贷款2703万元,支持“金融中介贷款”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绿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

  4.圩镇生活垃圾污水生态处理工程:新建10座圩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总规模3700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8.55公里,其中污水干管33.16公里、支管35.39公里。

  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96万平方米,其中治理崩岗300处,治理面积52.62万平方米;种植水保林423.9亩(28.26万平方米)、经济林933.3亩(62.22万平方米);设置谷坊、挡土墙、排水沟、消力池、蓄水池、沉沙池等整治工程设施。

  基本同意在于都县贡江支流步前河入河口(罗坳镇步前村)、贡江支流罗江河入河口(罗江张罗江村)、澄江支流小密河入河口(黄麟乡公馆村)、贡江流域小溪河支流禾丰河入河口(新坡乡中段村)、梅江支流水头河入河口(岭背镇水头村)、濂江支流靖石河入河口(靖石乡渔翁村)等6处河流汇合口各设置1处水质监测断面,并在其监测断面附近岸边各设置1座站房,各站房均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65米,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站房内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及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河道高锰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部氮、水质五参数(温度、PH值、浊度、溶解氧、电导率)及综合毒性、叶绿素、蓝绿藻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并上传至于都县环保监控平台,实现综合管理目标。

  1.为控制贡江、梅江流域污染源,改善水质及生态环境,同意于都县沿岸新陂乡、黄麟乡、靖石乡、马安乡、段屋乡、车溪乡、罗江乡、梓山镇、盘古山镇、铁山垅镇、祁禄山镇等11个重点乡镇圩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备。新建10座圩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总量3700吨/天;完善乡镇截污管网建设,铺设截污主管网总计33.16公里,截污支管网总计35.39公里。

  2.为完善乡镇污水管网系统,沿岸11个乡镇12个自然村、圩镇共增设污水管网总长81.07公里(其中截污主管网总计33.16公里、截污支管网总计35.39公里、接户管12.52公里),其中新陂乡新陂村污水管网主管1362米、支管2292米;黄麟乡黄龙村污水管网主管1366米、支管2970米;段屋乡段屋村污水管网主管1429米、支管3050米;靖石乡靖石村污水管网主管2767米、支管2928米;车溪乡车胜村污水管网主管3963米、支管2496米;盘古山镇段仔村污水管网主管5245米、支管3381米;马安乡头金村污水管网主管3355米、支管3442米;铁山垅镇丰田村污水管网主管5694米、支管4133米;梓山镇潭头村污水管网主管1742米、支管3766米;梓山镇永丰村污水管网主管1806米、支管2411米;祁禄山镇圩镇污水管网主管1176米、支管906米;罗江乡圩镇污水管网主管3256米、支管3615米。污水主管沿各自然村道路敷设,污水支管、接户管沿各自然村支路、建筑物房前屋后布置,污水管管径为DN110~DN200,管材主要是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服务范围、污水量,结合各自然村排水管网现状复核调查,逐步优化、完善排水管网布置,合理确定管径、埋设深度。

  3.原则同意10座污水处理站各厂址选择、总体布置和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9个乡镇10个自然村各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共10座,其中200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站2座,300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站2座,350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站2座,400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站3座,800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站1座,各污水处理站均采用一体化成套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厌氧+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下阶段应根据各自然村地形、地质条件及旁边的环境等详细情况,逐步优化、完善污水处理站总图布置、各单体建(构)筑物及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批复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为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对于都县贡江、岭背、利村、罗坳、禾丰、仙下、新陂、梓山、黄麟、段屋等10个乡镇的东溪、红峰、里泗、长岭、大塘、东坑、里仁、河坪、隘下、富坑、义屋、塘贯、黄龙、下关、于阳、胜利等16个行政村崩岗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做综合治理,治理区土地面积91.96万平方米。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崩岗300处,崩岗面积52.62万平方米;设置谷坊1.80公里、挡土墙2.98公里、Ⅰ型截排水沟26.12公里、Ⅱ型截排水沟3.86公里、消力池50座,沉沙池153座,蓄水池24座;新建生产道路6.21公里、人行道路9.30公里、踏步3.61公里;种植水土保持林28.26万平方米、经济林62.22万平方米。

  原则同意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整治原则,合理布设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将崩岗治理与农林开发相结合,同时结合当地产业,挖掘土地生产潜力,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配置。主要采取农林开发、生态修复两种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生态修复主要措施为根据地形地势,削坡,补植水保林,同时在崩岗区域布设谷坊、截排水沟、沉砂池、消力池、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农林开发主要措施为实施坡改梯工程,进行农林开发,种植脐橙、油茶等经济林,配套建设生产道路、截排水沟、沉砂池、谷坊、挡土墙等工程设施。

  土地治理采用坡改梯、水平阶地整地等方式。崩岗坡改梯工程前先进行削坡及土方回填,削坡及土方回填高程根据真实的情况确定。崩岗内区域表土资源破坏严重,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通过增施肥料等办法改良土壤。崩岗外的区域表土剥离采用表土逐台下移法,在整个坡面逐台从下向上修,先将最下面一台梯田修平,不保留表土;将上一台的表土依次推运到下一台铺平,最上一台没有表土,通过增施肥料等办法改良土壤。对崩壁陡峭、溯源侵蚀严重、崩塌量大的活动型崩岗,在具备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将崩壁逐级削成水平阶,同时在各级水平阶的台面和边坡种植草灌。

  截排沟渠主要布设于生态治理区域,在梯田和水平阶的坡面纵向布设。Ⅰ型截排沟渠采用矩形断面,沟深0.4米,宽0.4米,壁厚0.15米,采用混凝土浇筑;Ⅱ型截排沟渠采用矩形断面,沟深0.5米,宽0.5米,壁厚0.20米,采用混凝土浇筑;消力池长3.0米,消力坎高0.5米,消力池侧墙采用C20砼浇筑,侧墙厚0.2米。

  为拦截泥沙,减缓沟床比降,促进崩岗稳定,保护下游农田,在主沟口及部分支沟出口处布置谷坊。根据沟口大小、地质状况,一般布设在沟口10~15米左右,汇水面积较大、产沙较多、沟底和岸坡地形、地质状况良好的区域,采用干砌石结构。

  挡土墙主要布设在沟口较宽的弧形崩岗,并距崩壁坡脚线米,以拦挡崩壁下落的不稳定土体,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

  沿截排沟渠每200米布设1个沉沙池,沉淀周边坡面雨水径流夹带的泥沙,减少泥沙淤塞。沉沙池采用C20砼浇筑。沉沙池池厢断面采用矩形断面,池厢深度150厘米、宽100厘米、长200厘米。沉沙池与截排水沟相接,截排水沟内的汇集水沉淀后排入周边天然沟渠。

  蓄水池布设在集水面积较大的经济林坡面上部或中部地势相对平坦部位,与排水沟连通。蓄水池选用矩形开敞式,由水池、进水口、放水口、出水管和护栏等部分组成。

  在土壤水份、养份条件差的崩岗谷内及崩岗上部外坡面裸荒地营造水土保持林。采用优良的乡土树种,或经多年栽培、适应性较强的引进树种木荷、枫香、胡枝子等进行混交配置。

  集中连片崩岗侵蚀群或崩岗侵蚀零星分布区,下部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临近水源、交通较为便利的荒山荒坡主要营造经济林。结合当地农村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选择适应能力强、生长良好、适销对路、市场潜力大的脐橙作为主要发展和大力种植的经济林品种。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项目所涉及乡镇实施的农林开发、生态修复范围,总面积91.96万平方米。采用定位观测和调查相结合办法来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等,共布设24个观测样地、8个调查样地。

  六、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逐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七、工程建设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含土地治理,谷坊、挡土墙、截排沟渠、消力池、沉沙池等工程,种植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