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2-29 15:45:33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河北新闻网5月25日讯(孔思远)今天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推进水土保持高水平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土保持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亮点、特点进行了权威解读。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体系更完善,监管能力全方面提升,智慧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9.96%。到2035年,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4.07%,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突出保护优先,要划定水土保持重点管控区域,调整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范围,以县为单位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公告;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重点在太行山、燕山、坝上地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ECO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针对有效管控人为水土流失增量,从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利用遥感无人机技术强化精准监管、针对市场主体逐渐完备信用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科学治理水土流失,针对自然存在的水土流失,以太行山、燕山、坝上地区为重点,全方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试点。以坡耕地集中分布地区为重点,推动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快老旧梯田升级改造和水蚀林地治理。
《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监测站点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和共享相关行业数据资源,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提升信息化能力;从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在强化管理“控增量”方面,《若干措施》把人为扰动作为“控增量”的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切实管住增量。为有效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的源头管控,《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制度,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为规范参建企业行为,《若干措施》提出全方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估制度,将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未依规定开展工作或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编造篡改数据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为强化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各级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在综合治理“减存量”方面,2022年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显示,河北非常严重的水土流失面积主要分布在坡耕地、水蚀林地等区域。对此,《若干措施》抓重点、攻难点,提出了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快老旧梯田升级改造和水蚀林地治理。在燕山、太行山坡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因地制宜建设配套措施,提高耕地蓄水保土能力;在低山丘陵缓坡耕地,将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实施;在坝上地区坡耕地,统筹推进保护性耕作措施。将老旧梯田、灾损耕地的修复和整治纳入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退化耕地治理等相关规划,合理配套雨水集蓄、灌排沟渠、道路等设施,实现耕地提质增效。在水蚀林地,实施水平阶、水平沟、树盘、鱼鳞坑、截排水设施等,配套水源节水工程,完善生产路网,改进营林和林果采收方式,减少林下水土流失,提高林果产量。
在能力建设“提质量”方面,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持续开展监测站点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提升监测能力。为充分的发挥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职能,《若干措施》提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水土流失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为提高我省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若干措施》提出整合优化现有水土保持监管、治理、监测等数据库,共享相关行业数据资源,建设全省智慧水土保持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