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2-06 12:29:33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南通-苏州-湖州线苏州至吴江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新建城际铁路如东-南通-苏州-湖州线苏州至吴江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1]8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新建城际铁路如东-南通-苏州-湖州线苏州至吴江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RTSH-SZWJ-STB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欢迎合乎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新建如东至南通至苏州至湖州铁路位于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及浙江省湖州市境内,属于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和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组成部分。苏州北至吴江段新建正线km(苏州北站中心至吴江站中心距离53.569km),桥梁长度41.902m,隧道长度10.325km,桥隧总长度52.227km,占线%。此外,通苏嘉甬铁路至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联络线km(单线),苏州地区修建苏州北站城际场动车走行线km(单线)。本段共设苏州北站、苏州园区站、桑田岛(地下)站、吴中站、吴江站,共计5 座车站,新建苏州北动车所1 座。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0月,估算投资264亿元。
线路自苏州北站东端引出,出站后上跨常台高速,折向南穿越阳澄西湖,沿大水泾向南走行,跨越星港街后,方向别引入既有沪宁城际苏州园区站,出站后上跨中环东线、京沪铁路折向南,沿凤里街与通苏嘉甬铁路共通道走行,于桑田岛设地下站,出站后下穿吴淞江后出地面,上跨沪常高速后折向西南,沿沪常高速公路南侧西行至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沿吴淞二路南侧设吴中站,出站后折向南跨越吴淞江后,沿同津大道西侧南行,于地铁4 号线终点同里站设城际吴江站。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城际铁路如东-南通-苏州-湖州线苏州至吴江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共1个标段,即RTSH-SZWJ-STBC标段。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办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并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工作内容有(但不限于):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的调查、查勘、数据资料的收集、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等,协助建筑设计企业进行取弃土场协议的签订,做好土方的综合利用,编制取弃土方的优化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要求合乎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协助建筑设计企业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技术支持。
(4)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最重要的包含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的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和高新信息技术方法,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按规定提交监测成果和报告。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报送行政主任部门。要求过程中及时向建筑设计企业提出控制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水土流失的意见建议,积极努力配合水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工作。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水利行政主任部门审查需要的水土保持报告,报告批复时间一定要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业主有权对以上计划做调整,中标单位应服从业主单位的调整并如期完成服务。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轨道工程或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和一项上述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可以是一个项目也可以不是同一项目);(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为准)。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轨道工程或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或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b、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的业绩种类之和须包含轨道工程或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业绩和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就没办法进行网上预约。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对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有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内容信息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没办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核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