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1-14 17:58:55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主体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正常的情况,监测时段包括开工之前、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开工之前、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1)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址、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等。
地形地貌主要介绍所在地的地貌类型区、地形地势、沟壑、地震情况,以及代表性地形的特坡度、坡长、坡形(凹形、凸形、直线型、阶段性等)。
主要采用现场巡视监测、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随时对施工组织和工艺提供相关建议,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主要是对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其效益等进行监测,最重要的包含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导工程、降水蓄渗工程、临时护坡工程、植被建设、防风固沙工程等措施的数量、质量。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是不是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止目标。
依据《水土保持监测作业规程》(SL277-2002),结合个监测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提出每项监测内容的具体监测指标。
针对每个监测指标,分析确定监测的方法、频次、必须的设施设备和数据记录格式。对于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同时确定监测指标数据记录表、观测数据精度和数据分析方法等。
列表说明每个监测点的监测设施设备配置。对于设施复杂、需要安放设备的监测点,应进行设计,说明设施的规格尺寸、结构、施工布设要求,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安装的地方及操作、维护程序。
冶炼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和运行期添加料场、尾矿(渣)场,施工和生产道路。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面、排水泄洪区下游、施工期临时堆土(渣)场。
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
由于开发建设项目的类型、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不同、所处水土流失类型区和水土保持“三区”不同、所属行政区等不同,不同的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不一样的治理要求。因此,监测目标和任务应依据工程详细情况确定。
土壤介绍,应按照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分区说明不同土壤类型的分布范围、面积、土层厚度、质地,或进一步按照各个分区的坡沟位置说明相关参数。
2)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体系等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作业规程》(SL277-2002)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
监测点能够准确的通过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取对应的监测仪器或设备做量测以获取数据。
主要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情况做调查,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背景状况。
主要采用现场观测、测试和资料分析等办法来进行监测,范围涉及项目的全部防来自责任区。
主要是对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进行监测,包括工程扰动土地面积、降水、大风、水土流失(类型、形式、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以及水土流失灾害等,监测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动态。
植物介绍项目区所属植物类型区,以及主要的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类型、主要林草种类的名称、生长状况、总体覆盖(或郁闭度)等。
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介绍地面组成物质的种类,以及主要土壤类型及其质地和土壤层厚度等。地面组成物质应从项目区总体上和水土保防止责任范围各个分区两个层面上介绍。
从项目总体上,应根据地面组成物质中土、石、沙三者所占地面积的比例,说明石质、土质或土石质(划分标准见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的附录A)。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区层面上,应分别说明土壤、裸岩、明沙的面积状况。
气候气象介绍项目区所属气候类型区及其特点,以及降水、温度、风力、日照、蒸发以及灾害性气候等。着重介绍设置在项目区内、或距离项目区最近、或与项目区相近的气象站多年主要气象参数统计特征值(应列表说明)。
水文介绍项目区所属水系(应从所属的7大流域内或内陆河直至最低一级支流),最低一级河流的基本技术参数(如流经项目区或相关行政区的长度、面积和径流、泥沙)等,以及主要提(取)水品、排(泻)水口的位置及其相关的技术参数。
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矿业开采工程:露天采矿的排土(石)场和铁路,以及专用线铁路和公路,集中排水区下游。
交通铁路工程: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坏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集中排水区下游和施工道路。
电力工程:电厂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临时堆土场、施工道路和火力发电厂运行初期贮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