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2-08 22:59:00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6、与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合法水事权益受必定的影响的第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1)在湘江一级支流、县(区)鸿沟河段内兴修的河道及航道整治工程和拦河、跨河、穿河、临河的水电站、闸坝、桥梁、码头、路途、渡头、管道、缆线、取排水、地道等工程设备(简称建造项目)。
(4)确因国家建造需求以及重要设备建造需求,在湘江一级支流和县(区)鸿沟河段内建造需在大堤上开口的建造项目及洲滩开发利用并安置永久性建筑物的建造项目。
(5)已由本行政机关批阅但被许可人提出要求改变行政许可事项请求的,从头处理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