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23 21:54:53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取水答应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需求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报告书。证明报告书应当包含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15 号)第九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报告书,由具有检查权限的水行政主任部分或流域管理机构安排有关专家和单位做检查,并依据取水的急需程度当令提出检查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