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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水利局关于霍邱县华钦新能源冯井镇9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电线路工程跨蝎子山水库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2-12 12:32:40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送电线路工程跨蝎子山水库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审查提出的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日报送我局。根据《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霍邱县华钦新能源冯井镇9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电线#、G25#、G26#塔杆跨越蝎子山水库齐山副坝及库区,蝎子山水库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送出线年一遇。二、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报告书》(报批稿)在修改完善后内容基本符合水利部颁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建筑设计企业应同步落实好防洪影响处理解决措施,设计单位对

  #、G26#塔进行专门设计,做好校核洪水位以下塔基和杆塔的防护、防腐设计,防止因长期淹没或水位变动造成铁件生锈,确保遭遇校核洪水时大坝和杆塔安全。三、进一步细化防洪影响处理解决措施,对

  #、G26#塔基中心沿岸坡纵向50m、横向30m范围进行工程保护,防止塔基附近滑坡。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在实施工程的方案审查前,建设单位必须完成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的设计工作,其设计文件作为施工方案审核检查时必备附件之一。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相应水利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四、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处理专项设计应报我局批准,工程竣工需经我局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线路施工应安排在水库枯水期进行,水库充库前及工程完工后,须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水库管理范围外,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五、工程开工前,建筑设计企业应经水库管理单位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并与之签订垃圾清运、库区占用、恢复等有关协议,落实防汛和管理责任,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涉河项目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

  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建筑设计企业(或运营单位)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并做好生活、生产污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库;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拟建工程占用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因水库建设需要,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过期该工程建设方案要重新编报防洪影响评价,履行相关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