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25 00:02:15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村夫民政府许诺在收取郭东文1万元进编费后,将其由工作编制改办为行政编制,后被郭东文诉至法院。6月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不合法收取别人进编费的卢氏县横涧村夫民政府给付郭东文1万元及利息。
1999年郭东文从部队执役回来,被分配在卢氏县横涧村夫民政府工作,属自收自支工作编制。横涧村夫民政府许诺,郭东文交1万元进编费,乡政府将其改办成行政编制;如办不成,1万元算作告贷交还。2004年2月,因乡企业办帐目问题,郭东文与横涧村夫民政府产生胶葛,郭东文遂要求乡政府交还他的1万元进编费。
法院经审理以为,卢氏县横涧村夫民政府在为郭东文组织工作中,收取郭东文的进编费,违背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