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21 11:03:27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水人发〔2023〕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固原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双定向)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市直属国有企业)的组织评审工作。全市从事水利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评审(试行)》(宁人社规字〔2019〕14号)的均可申报。

  全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实行个人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所在单位评定、审核、公示、推荐的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严把推荐关口,单位推荐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阐明申报人工作现实表现、主要业绩贡献和推荐的理由。其中:县(区)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各县(区)水务局、乡镇审核把关、县级人力资源保障局复审后统一上报;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由本单位审核上报。

  关于个人申报流程、公示制度、申报年限政策界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报送事项等有关要求严格按宁水人发〔2023〕11号文件执行。

  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采取资格复审、学术成果盲评、面试答辩、业绩评审等方式来进行评审。

  (一)资格复审。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资料做复审抽查,因推荐程序不规范,不符合标准要求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所有资料全部退回,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学术成果盲评。申报副高级(双定向)及中级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与盲评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等相关学术成果资料复印一式7份(需隐藏单位和姓名),提交评审会组织盲评(盲评材料提交后不可更换),盲评采取进行ABC三级评分办法,两名及两名以上专家对学术成果评定为C等次的,不得提交评审会。

  (三)面试答辩和评审。申报副高级(双定向)和中级职称人员面试答辩由固原市水利工程系列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详细的细节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市直属国有企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并将面试答辩情况汇总形成推荐报告,上报评委会进行评审。业绩评审主要是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情况做综合评判。

  职称评审工作涉及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县(区)水务局、各相关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切实组织好个人报名、材料申报、初审把关、集体研究、公示推荐等工作,要严把申报人员的门槛、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有效、文字简练、填写规范。获奖情况需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部门、时间和级别;业绩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项目签收等相关文书载明的辅证资料;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验证自己业绩的材料。论文、论著需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二)严肃申报评审纪律。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一定要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专业工作上的能力、业绩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对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资格,本人5年内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材料报送时间。申报自治区水利厅评审的材料复审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我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评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各县(区)水务局、各相关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材料报送时限要求,超过报送时限、不按程序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不含法定节假日)。报送材料地点:固原市水务局办公室(市水务局四楼401室)。同时,申报人按照初级100元/人,中级200元/人,副高级(双定向)300元/人的标准,缴纳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