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依法出台的(重视)

发表时间:2024-01-27 19:22:09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本报讯记者胡学萃报导:3月21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鹰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答《中国能源报》记者问时表明,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7日出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运用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是按照《水土保持法》第32条规则出台的。当被问及此项收费被业界质疑为与林业部森林植被康复费和农业部草原植被康复费重复的问题时,李鹰表明,由于涉及到其他部分,我不作点评。

  《水土保持法》第32条规则:开办出产建设项目或许从事其他出产建设活动形成水土流失的,应进行管理。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认的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出产建设项目或许从事其他出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备、地貌植被,不能康复原有水土保持功用的,应当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备和管理。专项水土流失防备和管理由水行政主任部分担任安排施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运用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财政部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任部分拟定。出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出产的悉数过程中产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政会计制度处理。

  水利部此次出台的《方法》被指与林业部森林植被康复费和农业部草原植被康复费都归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且归于重复收费,合法但不合理。水电职业人士指出,三项收费的意图实际上都是水土保持和水土修养,水电工程在此项内容上等于重复交了三次费。

  据悉,关于此项收费的详细细节和收费规范,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还在寻求相关方面的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