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7类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发表时间:2024-01-25 13:50:49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6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水务管理局实施“三项行动”,推出水务系统20条措施一直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市水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峰,市水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供水事业部部长卢正波,市水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高书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水是国民经济发展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生态环境控制性要素,在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今年以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立足青岛水情实际,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从工程建设硬件方面实施“三项行动”,在政策服务软件方面推行“水务系统20条措施”,着力建设“人水和谐”营商环境,不断的提高水务保障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水务支撑。

  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充足水源、守护安澜河湖、保护水美环境,是市水务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根本目标。今年我市安排了78个水务建设项目,其中,18个项目列入水利厅重点项目,4个项目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以下3项建设攻坚行动。

  编制大水网,立足我市重大战略部署和水安全保障需求,今年重点论证出台《青岛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着力构建“五干十脉、五纵五横、两枢多点”的纲目结水网架构,打造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青岛现代水网,创建国家省级水网市级示范区。建设大水库,以水网规划为牵引,突出抓好重点调水蓄水工程建设,今年重点推进官路水库建设,该水库工程规模为大(2)型,规划总库容2.11亿m⊃3;,项目总投资91.45亿元,去年底已经开工,计划3年建成,将成为我市第二个战略性客水蓄水水库。同步筹划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超前谋划城区北部水厂等项目,积极布局保障全市供水安全。水质大提升,呼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计划用3年时间,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今年计划实施11个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涉及369个村庄,改造主管网391公里,预计141万人受益,进一步夯实农村供水基础设施。

  我市6月份进入汛期,山东省气候中心预测,今年汛期预计山东平均降水量较常年418.5毫米多1-2成,2023年预计有1-2个台风影响山东及邻近海域,发生极端降水的概率大。为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在锚定“四不目标”,贯通“四情防御”,落实“四预措施”的同时,重点对往年水毁工程、库河闸坝除险加固、河湖易涝区治理三类情况开展大治理,维护企业和市民汛期安全。目前各区市提报的14处市级补助的水毁工程修复,已全面完成;白马河拦河闸汛前已完成主体维修加固任务,宋化泉水库除险加固年底完工,正在积极地推进大沽河袁家庄橡胶坝除险加固;小沽河防洪排涝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即墨移风、胶州李哥庄和少海等易涝区治理工程正按计划实施,桃源河综合治理一期今年完工,正在积极协调桃源河治理二期和胶河南胶莱河治理前期工作,努力建设“安澜河湖”,为全市相关企业和居民防汛安全保驾护航。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的要求,注重源头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年内完成6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围绕岸线自然状况、生态流量、水体质量情况、防洪达标情况等6项内容,重点对市、区市两级31条河道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积极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把开展“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作为落实国家黄河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到2024年实现市和区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市和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为实现这一目标,计划对17座(去年已完成1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或提标改造,今年计划完成4座改造任务,加强生态补水,同步做好管网改造,呈现更多碧水清流。

  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建设清廉高效的水务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水务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水务法治环境,结合水务行业“六大专项提升行动”,研究推出涉水项目评审、供排水服务、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周密制定年度惠企政策宣讲计划,结合政府开放月、民法典宣传活动等,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网上及时公示、解读惠企惠民政策,开展惠企政策宣讲进企业、进社区、进项目,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服务,倾听并解决企业诉求,实现政企互动“零距离”。

  建强水行政许可专家队伍,充实“水行政许可专家库”,加强与建筑设计企业沟通联络,积极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将涉及审批、水务等多部门事项联合集中审查,把“多批专家、多次评审”改变为“一批专家、一次评审”。

  开通企业用户网上会议评审便捷通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多个水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申报、合并评审”。

  针对官路水库等涉水重大建设项目,设立服务小组,实施定制服务,实行“一项目一清单”,安排项目“专属管家”,及时沟通协调项目申报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堵点,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

  对全市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统一评估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涉水事项。园区内负面清单之外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审批取水许可,不再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对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全市推行“一免一查一服务”,即贸易结算水表位于居民户外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将供水企业管理维护范围自水表前延伸至户内十公分免费修;对于用户提出的水质、水压不正常的情况,免费提供管网水余氯、浊度、总硬度检测和水压查验;对用户室内供水设施维修、迁改,供水企业向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低价、高效的“成本式有偿延伸服务”。

  上门解读政策,加强城市供水法规、行业服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扶企政策的解读;上门宣讲知识,结合“供节水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供水基本常识、正确使用方式;上门解决问题,认真听取诉求和建议,制定问题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问题解决;集成线上服务,推动用户报装接入、线上收费等高频事项集成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爱山东APP等办理;集成服务场所,加强现有营业厅资源共享、集成服务,推行各窗口无差别受理水气暖等服务;集成管道改造,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老旧管网改造,年内改造5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

  依托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前置服务、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实现用水报装“零申请”“零材料”“零跑腿”;用户已经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新建项目,规划红线以外配套供水设施工程由政府或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客户申请用水“零费用”。

  对建设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完善且具备接纳条件的,由排水服务企业制定接入方案并负责接通管道,无需办理审批手续。连接管接入工程涉及规划、施工、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绿地及迁移树木等行政审批的,实行容缺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统一出件。

  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减征,配合税务部门对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每平方米1.2元减为0.1元征收。对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公益性非营利项目,以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建设面向城市及社会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7类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统筹本地水、客水和非常规水,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的利用24座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河道闸坝蓄水作用,实行雨洪资源联合调度,进一步提升本地水资源利用率;积极争取客水调引量,年度调水4亿m⊃3;;统筹做好淡化海水利用,支持扩大用于更多工业公司生产;逐步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将出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和绿化等市政公共用水,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55%以上;综合用水定额标准、企业近三年用水量情况,科学下达年度取水计划,优先保障重要民生项目、重点园区发展用水,建立与高水平发展相适应的集约节约水资源保障体系。

  实行“招投标告知承诺制”,发布《青岛市水务工程招标事项告知书》《青岛市水务工程招标典型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示例》,进一步明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的直接责任,取消事前备案审核,实行事中事后监管。提前30天发布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获悉招标信息提前准备投标工作,有效延长市场主体招投标准备时间。

  制定水务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企业29项良好行为、131项不良行为,将考核结果与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实行挂钩联动,将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并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统一全市水务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行业标准,定期对执行情况检查,每年至少打造2处农民工工资支付样板项目。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在工地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和信箱,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及时督导合乎条件的在建工程全部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全过程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水务采购门槛,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对于经统筹未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按规定份额分包,报价给予4%—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0%。供应商可提供电子保函等证明履约能力的,预付款比例货物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服务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对全市912户取用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解决人工抄表费工费时、取水户漏缴税等问题,打通用户与管理方“孤岛”壁垒,实现取水许可量临界实时预警,帮助取用水户防止累计加价水资源税,达到精准计量、多方查询、便捷纳税、优化监管成效。

  完善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明显的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短期补办手续等5类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擅自不再使用节水措施、擅自不再使用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首次被发现,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3类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营造审慎宽松的经营环境。

  组织各区(市)分别开发“碧水积分”公众护水应用程序推广应用,设置护水巡河、有奖举报、问题反馈、美景分享、公益活动、积分兑换等模块,通过“志愿巡河+问题反馈+积分兑换”方式,采取线上“打卡”、线下“销号”和公开反馈,鼓励全民参与巡河,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进一步营造宜居宜业水生态环境。年底全市创建美丽示范河湖数量达到26条。

  建立与27家规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重点企业联络机制,业务处室联络员与企业定期对接联络,了解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局领导包干1-2家企业,深入公司进行重点调研、座谈,主动响应企业诉求,协调处理问题。联系对接水利、供排水、脱盐行业协会,积极筹备参与青岛国际水大会,助力企业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后续工作中,市水务管理局将持续优化措施,切实通过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提升,增强市民用水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水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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