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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履行新规范

发表时间:2023-12-18 08:34:16 来源:服务项目

  为防备和管理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维护和合理规划使用,11月起,我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将履行新规范。

  新规范详细的细节内容为:(一)对一般性出产建造项目,依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收费规范为每平方米1元(缺乏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对水利水电工程建造项目,水库吞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规模以内。(二)挖掘矿产资源的,建造期间,依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详细收费规范依照每平方米1元。挖掘期间,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挖掘量(采掘、采剥总量),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计征。(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在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取土、挖砂、采石量,依照0.2元/吨计征。(四)排放抛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依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缺乏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交纳义务人已按前3种方法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据悉,新规范施行后,相关收费单位将在收费场所明显方位和门户网站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根据、收费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规模等内容做公示,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进步收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