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项目
【48812】出产建造项目水土坚持计划

发表时间:2024-08-01 18:50:51 来源:服务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坚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则,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坚持规划确认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会形成水土流失的出产建造项目,出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当编制水土坚持计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批阅,并依照经同意的水土坚持计划,采纳水土流失防备和处理办法。

  出产建造单位未编制水土坚持计划或许水土坚持计划未经水行政主任部分同意的,出产建造项目不得开工建造。

  01、水土坚持计划陈述书——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许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出产建造项目应编制水土坚持计划陈述书。

  02、水土坚持计划陈述表——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许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应编制水土坚持计划陈述表,并实施水士坚持承诺制处理。

  03、征占地面积缺乏05公顷且挖填石方总量缺乏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处理水土坚持计划批阅手续,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作业即可。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编制可行性研究陈述,节能评价陈述,社会安稳危险评价陈述,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陈述等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