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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5 03:08:52 来源:新闻中心

  2023年 9月20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市龙湾区臻鑫投资有限公司在其公司会议室对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温龙农许〔2021〕16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3年11月16日,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pdf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pdf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2023年 9月20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市龙湾区臻鑫投资有限公司在其公司会议室对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温龙农许〔2021〕16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3年11月16日,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pdf

  温州市龙湾富春未来社区(开发区西单元C-16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