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8-10 11:30:12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四川省水利厅和四川省发改委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四川省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完工验收办法(试行)》(简称《验收办法》。
据了解,该《验收办法》适用于2010年度及以后实施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包括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验收办法》规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织方式、验收主要是根据、验收主要内容和验收基本程序及验收结论的确定等要求。
《验收办法》规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完工验收的条件为:一是全面完成了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和资本预算下达文件确定的各项建设内容;二是工程质量经具有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认定合格,并出具了工程监理报告;三是完成了项目资金财务决算报告,并经当地审计机构审计合格,出具了审计报告。四是所有项目文件、技术报告等档案资料分类立卷,汇编成册,并制作全面反映工程建设管理的图册。
《验收办法》规定:验收组应对照竣工图抽查图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分别抽查不低于建设任务35%和25%的图班,如实填写《四川省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完工验收图班抽登记表》,建筑设计企业应签字确认。验收组在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查阅项目建设管理文档资料后,要填写《四川省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底稿》记录检查主要内容与事项,建筑设计企业应签字确认。
《验收办法》规定:验收评分实行百分制,验收综合评分等级分为三级。优秀:得分≥95分;合格:得分≥80分且<95分;不合格:得分<80分。凡在验收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无论得分高低,一律视为“不合格”:一是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资本预算;二是资金不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使用管理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三是项目区发生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四是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
据悉,该《验收办法》的出台,对于四川省逐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备极其重大作用。(通讯员 王月婷 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