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3-30 10:38:51 来源:新闻中心
201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明确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视测定服务费项目。同时,该文规定,取消、停征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原省物价局《关于修订环境监视测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6〕64号)已于2017年4月1日起自动失效,不得作为开展环境监视测定服务时的收费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要求,对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必须坚决放开和取消。环境监视测定收费标准未出现在目录中。政府部门开展环境监测服务需委托第三方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通过竞标方式确定。
问题:跟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行业,公司有部分污染因子是需要每日进行监测的,是不是能够自行送样进行仔细的检测?每日送样检测,是否被认可?还是必须要第三方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回复:根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和法规,排污单位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因此排污单位需要对标本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依据自己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设备自行监测,也能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代为开展监测。排污单位送样或检验测试的机构采样都需要符合技术指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