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3-02 18:51:20 来源:新闻中心
贵公司报送的《福建省十恒工贸有限公司黑色金属装备铸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方案报告书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作了补充修改,并形成报批稿。经审核认为,修改后的报批稿基本上达到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福建省十恒工贸有限公司黑色金属装备铸造项目位于周宁县七步镇桐岔村,总用地面积107532.02㎡,总建筑面积67164.2㎡,建筑占地面积56012㎡,建筑密度52.09%,容积率1.11,绿地面积10753.2㎡,绿地率10%。项目建设6栋生产车间、2栋综合楼、1个消防水池和泵房,区内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本项目属于建设类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10.7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0.7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0.26hm2(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算),占地类型为林地和其他土地。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97.7万m³,其中填方48.85万m³,挖方48.85万m³,无余(弃)方,无借方。
本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00万元。本项目于2023年9月动工,计划于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拟定为项目完工的后一年,即2026年。
(五)基本同意该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376.04万元,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10.7533万元。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县水行政主任部门组织并且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保护措施。依照方案要求合理的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控施工期间会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进行生态恢复。依照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土石方运送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出现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出现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