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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组交办中督闽信转〔2023〕25号-24信访件处理状况的陈述

发表时间:2023-12-15 06:24:22 来源:科技创新

  (一)告发内容:福州市福清市十八重溪流库于2006年发动取水扩能项目,日取水量不少于5000立方,导致景区内溪流、瀑布水量大幅度削减,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八)办结方针:催促乌江水库从2023年12月5日起运用水库大坝冲砂管进行水量下泄。

  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福清市乌江水库,工程业主单位为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水库主管部门是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陈述于2007年12月经福州市水利局批复,2008年11月开工,2011年4月竣工,2016年2月经过福州市水利局安排的蓄水阶段检验后正式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该水库总库容216.77万立方米,基本功能是向乌江水厂供给原水,保证镜洋镇工业区部分企业的出产日子用水。

  乌江水库自2016年取水以来,实践年取水量均少于批阅取水量730万立方米/年,其间:2016—2019年实践取水量为36万至45万方,2020年实践年取水量为117.07万立方米,2021年实践年取水量为120.04万立方米,2022年实践年取水量为133.37万立方米,2023年日均取水量约3653.8方,未到达5000方。

  十八重溪径流量受时节和降水影响较大。该流域多年均匀降水量1615mm,降水会集在每年4-9月份,期间占全年降水量的70%—77%,其他时刻降水少,溪流径流量显着削减。乌江水库大坝上游汇水区面积仅占十八重溪流域面积的17.45%,库区取水对十八重溪景区内溪流、瀑布水量影响较少。

  (一)福清市政府要求乌江水库依照《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福清市镜洋镇乌江供水工程水资源证明陈述书〉的批复》的要求,在枯水时节坚持0.05立方米/秒的下泄流量,以满意下流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并催促乌江水库业主单位从2023年12月5日起运用水库大坝冲砂管进行水量下泄。

  (二)福清市将与闽侯县水利部门加强交流和谐,促进上下流联动,一起维护十八重溪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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