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2-11 01:06:47 来源:科技创新
本机关于2023年7月3日受理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处理取水答应的请求”,经检查,该请求契合法定条件。2023年7月24日,我局安排相关的单位和相关专家对《吴堡县黄河红枣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取水工程陕西水资源证明陈述表》进行了评定,你公司依照评定会定见进行了修正,已通过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取水答应和水资源费征收办理条例》和水利部《水行政答应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答应办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准予吴堡县黄河红枣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造项目取水答应请求。首要定见如下:
一、项目坐落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岔上镇丁家畔村薛家塔小组,水源井经潜水泵抽取至高位水池后由主管道配水到各支管道。
四、依照节水型社会建造要求,你公司要不断探究节水新工艺,严厉执行建造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备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产,取用水单位用水方案到位、节水方针到位、节水办法到位、管水准则到位的“三一起、四到位”准则、做好节约用水。
五、依照国家技能标准和《国家水资源监控才能建造项目陕西省技能方案》要求,须在取水口装置计量设备。
六、若该项目取水请求同意后三年内,未开工建造,取水请求同意文件自行失效。该项目取水事项若有较大改变,你公司应当从头进行建造项目水资源证明,并从头请求取水。
七、项目建成并试运行30日之内,你公司应向我局申领取水答应证。经县水利局现场核验,核验合格的,核发取水答应证。
八、你公司应依照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则,自动承受各级水行政主任部分的监督和办理,准时报送取用水方案和用水统计资料,严厉依照下达的年度方案取水,按规则交纳水资源税,并遵守区域水资源的一致装备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