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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水利局召开《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24-03-25 02:08:35 来源:科技创新

  11月22日,为了逐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压紧压实各级政府、部门水资源管理责任,严格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盐城市水利局召开了《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简要介绍了《办法》出台的主要内容和背景。

  明晰《办法》适合使用的范围、管理原则。凡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均适用本办法。同时,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厘清相关主体水资源管理职责。《办法》明确成立的盐城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各县(市、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做考核。同时,明确了市有关部门、县级水资源管理职能及单位、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明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办法》提出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设计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组织编制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鼓励在节约用水的基础上开展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同时,明确了水功能区、水源地、生态水位等水资源保护相关要求。

  注重水资源规范化管理规定。《办法》明确了取水许可分级管理权限及办理流程,建立计划用水和水资源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信息系统。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并规定了相应的级差和倍率。在取用水户层面,《办法》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据了解,盐城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实现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办法》。《办法》于2022年12月经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进一步推进了全市水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效管控新增用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潜在的水资源浪费。(文/臧滨城 图/臧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