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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深化“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发表时间:2024-01-08 08:53:31 来源:科技创新

  泸州市通过统一区域评估、统一用地标准、统一审批管理、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四统一”,积极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有效破解工业项目程序繁、落地慢、监管难等问题,快速推进工业项目落地。2023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17宗1843.8亩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有效促进工业项目投资近30亿元。

  一、统一区域评估,变“坐等审批”为“靠前服务”。制定《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明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园区)范围内,按“6+N”模式由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并且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估。“6”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影响、地震安全性、洪水影响、气候可行性等6项投资建设前置审批事项,“N”即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水资源论证等纳入统一评估范围。工业项目用地企业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区域评价,有关部门不再重复审批,评价费用由原来企业支付变为政府买单,逐步降低企业用地和时间成本。目前,全市7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已公布14类38项区域评估成果,有效解决长期以来产业项目拿地后评估评价繁琐、前期投入大等问题。

  二、统一用地标准,变“事后协商”为“事前定标”。建立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创税、开发强度等3项为控制性指标,以环境标准、能耗标准、安全生产管控等若干项指标为特色的“3+X”指标体系统一标准。在企业拿地前,统筹开展项目用地资格评估,通过指标体系明确土地产出效益,并将相关指标要求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倒逼工业公司依据需求,精准选定项目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目前,全市7个省级开发区在全省2022年度“亩均论英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均排名同等级同类型前三分之二,其中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和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分别排全省97个省级开发区中的第1位和第3位。

  三、统一审批管理,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按照“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容缺办理”思路,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让土地竞得人知道“怎么办”“找谁办”。推动“标准地”改革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层次地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阶段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开展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待项目业主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同时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证,有效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实现“拿地即开工”。合盛集团110亩年产4万吨高档锂电铜箔项目,从拿地到开工用时仅20天,较改革前用时缩减70%以上。

  四、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变“单一监管”为“协同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标准地”事中事后全流程协同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把控工业项目落地质量,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承诺事项和相关规定建设、投产、运营,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项目竣工后,由开发区(园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履约协议书及相关规定对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及有关事项做联合验收;项目投产后,对亩均创税等约定指标开展达产复核。对未按约定竣工、达标的,按照投资建设协议有关约定进行惩戒,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对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泸州市通过统一区域评估、统一用地标准、统一审批管理、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四统一”,积极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有效破解工业项目程序繁、落地慢、监管难等问题,快速推进工业项目落地。2023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17宗1843.8亩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有效促进工业项目投资近30亿元。

  一、统一区域评估,变“坐等审批”为“靠前服务”。制定《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明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园区)范围内,按“6+N”模式由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并且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估。“6”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影响、地震安全性、洪水影响、气候可行性等6项投资建设前置审批事项,“N”即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水资源论证等纳入统一评估范围。工业项目用地企业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区域评价,有关部门不再重复审批,评价费用由原来企业支付变为政府买单,逐步降低企业用地和时间成本。目前,全市7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已公布14类38项区域评估成果,有效解决长期以来产业项目拿地后评估评价繁琐、前期投入大等问题。

  二、统一用地标准,变“事后协商”为“事前定标”。建立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创税、开发强度等3项为控制性指标,以环境标准、能耗标准、安全生产管控等若干项指标为特色的“3+X”指标体系统一标准。在企业拿地前,统筹开展项目用地资格评估,通过指标体系明确土地产出效益,并将相关指标要求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倒逼工业公司依据需求,精准选定项目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目前,全市7个省级开发区在全省2022年度“亩均论英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均排名同等级同类型前三分之二,其中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和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分别排全省97个省级开发区中的第1位和第3位。

  三、统一审批管理,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按照“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容缺办理”思路,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让土地竞得人知道“怎么办”“找谁办”。推动“标准地”改革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层次地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阶段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开展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待项目业主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同时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证,有效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实现“拿地即开工”。合盛集团110亩年产4万吨高档锂电铜箔项目,从拿地到开工用时仅20天,较改革前用时缩减70%以上。

  四、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变“单一监管”为“协同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标准地”事中事后全流程协同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把控工业项目落地质量,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承诺事项和相关规定建设、投产、运营,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项目竣工后,由开发区(园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履约协议书及相关规定对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及有关事项做联合验收;项目投产后,对亩均创税等约定指标开展达产复核。对未按约定竣工、达标的,按照投资建设协议有关约定进行惩戒,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对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