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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水土保持问题咨询答疑汇总

发表时间:2023-11-30 10:59:30 来源:行业新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无作废?如果作废,现在做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要有咋样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我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报告编制已无资质或资格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其成果满足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技术标准等的要求就可以。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必须委托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关于您提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是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制定的行业自律文件,具体问题可拨打或咨询。

  某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只写明了弃土、废渣等全部拉至某处综合利用,该项目无弃土、废渣等外堆,同时方案中也未写过有弃土、废渣等堆放点。但实际该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等未拉至确定的地方综合利用,而是拉到很多地方堆放,请问在水土保持法中适用哪条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您提到的该项目未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弃土弃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河道治理工程包括的①堤防与河道之间的滩地绿化;②堤防坡脚外新建的护堤林带。其中,护堤林内还设置有便于行人穿行的人行便道。请问,是不是能够免征水保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七种情形,河道治理工程不属于免征情形。针对具体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门咨询。详细情况应以征收部门审核确定的意见为准。

  有一安置房项目,用于村民安置保障且不对外销售,这样的一种情况是否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的法定情形之内呢,要不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45号)等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等。针对具体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门咨询。

  解答如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围有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针对详细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门咨询。

  根据(办水保〔2019〕172号)规定,水保验收公示期不可以少于20个工作日,请问20个工作日之后,公示材料是不是可以从网站撤下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可以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可将公示材料撤下。

  你好,我市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修建了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点占地约130亩,发改委批复了方舱医院实施方案,请问此类项目要不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办水保〔2020〕38号)规定,对医院、医药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筑设计企业自行作出承诺,并按承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免于审批,待疫情结束项目完工后自主验收并履行报备手续。因此,对于您提到的临时方舱医院不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针对具体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门咨询。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