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7-02 16:56:15 来源:行业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2024年平阳县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3、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地下水监测网优化工作方案(2022-2025年)》(浙自然资函〔2022〕112号)、《2024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温地灾联防办〔2024〕2号)文件要求,逐步优化平阳县地下水监测网,提升地下水监测智能化水平,更好服务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资源管理,2024年新增2口地下水监测井及监测仪器采购安装、监测和维护。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1、依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2070-2014)、《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 50027-2001)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开展平阳县地下水监测井的场地选点、钻探成井、水样采样及测试、保护设施安装、井口高程点建设及测量、采购地下水监测设备、自动化监测系统安装及调试、监测数据上传等工作;
(1)孔隙潜水:单个井深15-30m、井径350mm开孔,146mm成井,地面上预留井管制作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地面保护设施;
(2)制作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地面保护设施及标识牌:监测井地面保护装置符合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浙江省部分),在监测井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标识牌,介绍地下水监测井基本概况;
(3)制作宣传告示牌,规格原则上为长500mm、宽200mm、厚2mm,告示牌设计制作要与当地旁边的环境相协调。
(二)结算方式:监测井建设及监测仪器安装好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总金额的100%。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 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6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做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6、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的,将被联合惩戒,五年内不得参与供应商项目投标。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人应承担对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