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4-01 12:29:31 来源:行业新闻
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5日我局承受了8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报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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