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29 09:10:59 来源:bob全站手机客户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八条:直接从
江苏省跨江沿海,河湖很多,水网布满,素有“水乡江苏”之称。长江是江苏省最大的河流,呈东西向横穿江苏省,将江苏省分割为南北两部分。江苏虽然是水乡,但江苏的降雨时空散布不均。在时刻上,有的年份多、有的年份少,如2019年淮北的大旱。在空间上,江苏苏南降水多,苏北降水少。并且,江苏虽然是水乡,但本地水资源量缺乏,人均拥有量432立方米,仅为全国水平1/4。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下发了《江苏省水资源办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运用办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答应检验办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江苏省水资源费办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许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任部分申领取水答应证,依照取水答应规则条件取水,并交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
(三)为保证矿井等地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出产安全一定要进行暂时应急取(排)水的;
关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请求取水答应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报告书。
3、取水用处或建设项目的阐明及所根据的有关文件(列入基本建设办理程序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同意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扼要阐明及同意文件);
5、有关水行政主任部分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报告书的同意文件或安排的专家检查定见;
6、当取水答应请求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
7、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请求人委托书。
8、改扩建项目需提交已建项目取用水监督办理状况,包含计量设备装置、用水方案查核、规费交纳等。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许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含中心直属电厂)和个人,均应交纳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