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3-13 00:14:17 来源:bob全站手机客户端
4.“最早成立时间”指申请单位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单位发生名称变化等时,应将该变动情况在本表“单位简介”页说明。
5.“从事水资源及相关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数”、“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人)”、“专业配置”栏中应分别填写在职人员和返聘人员数量。“专业配置”栏中“其他”指从事除上述四项专业以外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数,需注明专业名称。
3.“初审部门意见”填写由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初审权限的水行政主任部门的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括申报材料是不是真实、是不是满足资质规定要求、初审后同意申请的资质范围。应由初审部门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审批部门意见”由具有资质审批权限的水行政部门填写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
五、申报单位填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审查部门审查结论要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公司名称”填写资质申请单位的全称。名称应与单位批复成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一致,并加盖公章。
6.“水资源及相关专业经过审查的业务成果(项)”指近10年内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水资源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编制等经过审查的工作成果项目数。
7.“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项目数量应分开填写。
本页主要介绍单位概况。包括单位成立时间、工作场所、性质、注册投资的金额及变动情况,主体业务范围、工作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誉状况,获得有关行业资质等情况。
2.“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法人证书编号”、“注册资金”要按主管部门批复成立文件或工商注册文件填写。其中,“注册资金”一项,事业单位可填写开办费。
1.“申请资质等级”栏说明所要申请的资质级别,如填写“申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等,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2.“主管部门意见”填写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主管部门的,此栏可空缺。
“上岗培训证书编号”指技术人员参加水资源论证上岗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的上岗培训证书的编号。如无培训证书可不填写。
1.主要填写资质申请单位近10年内所做的水资源及相关专业的业务成果。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水资源有关标准、规范、定额编制等成果通过审查情况,以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咨询等。
“工作简历”主要填写近10年的工作经历。应列出主持完成和参与完成的水资源及相关专业项目及获奖情况。
所列技术人员应为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顺序填写,退休返聘人员需注明。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在填写“专业”栏中应分别填写,表格不足可加附页。
6.单位主要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单位成立时间超过20年的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10.业务成果审查及成果水平证明,包括参加有关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及项目咨询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复印件。
1.申请单位成立的批复文件或注册的营业执照、注册投资的金额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更名的应附相应证明)。
5.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与资质申请单位的人事关系证明(聘用合同或人才中心证明材料等)及论证工作的上岗培训证书的复印件。技术人员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上岗培训证书复印件如无水资源论证上岗培训证书可不空缺。
2.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要在“获奖类型及等级”一栏中填写所获奖项的名称,如“××优秀设计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
3.“成果水平”指项目审查时评定的质量成果水平,包括“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表》系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单位申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乙级资质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需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报表应与标准申报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三、申请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时需提交本表,并提供表格电子稿和相应附件材料。
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等应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范围,以便于查找。
四、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