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积极助推流域灌排工程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4-01-24 12:42:40 来源:bob全站手机客户端

  本站讯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水利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2023年,海河水利委员会深入贯彻习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的发挥流域管理机构职能,持续发力,不断推动流域各地夯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利基础。

  为推动解决海河流域农业用水管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现状,海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梳理相关监管职能,归纳形成加强流域农业节水管理工作的16项任务清单。在农业取用水管理方面,对海委审批权限内大中型灌区取水项目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从严控制灌溉用水指标;在农业节水评价方面,抓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严格核查农业节水相关指标,并充分的发挥海委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跟踪督促京津冀等地农业节水措施年度任务落实;在春灌供水监督指导等方面,以流域各地农业灌溉落实取水许可、定额管理、用水计量等内容为重点,充分的发挥“海委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作用,联合纪检部门对津冀晋豫鲁五省市2023年春灌供水保障及灌区用水管理开展了调研督导。同时,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各项任务均明确了具体举措、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行按季调度,为切实加强流域农业节水管理提供了有效抓手。

  为确保各地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同流域实际相协调,先后选派技术骨干参与津冀晋豫鲁等地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数据及成果审核。全面统筹和掌握流域各地农村水利水电基本情况,建立海河流域农村水利水电省级联络员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机制,全面梳理了流域各地农村水利水电基础数据,并针对流域农田灌溉现状、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初步形成流域农村水利水电数据“一本账”。组织编制了《海河流域农田灌溉现状及发展》,为后续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经验与成效,深入开展流域水土资源平衡情况、灌溉面积发展的潜在能力分析评估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详细掌握“十四五”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上的水准,督促各地深入推动灌区标准化管理,选取天津市2处中型灌区、山西省1处大型灌区和2处中型灌区,以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等内容为重点,依照查看工程、核对资料、听取用水户意见等流程要求,对各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和灌区运行管理情况开展了评估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建设管理问题16项,为推动提升大中型灌区建设和运行管理上的水准、充分的发挥灌区改造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切实加强对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的跟踪指导,同分工负责的冀豫鲁三省及3处试点灌区、1处试点县建立工作进展及成效报送机制,督促各地试点在认真梳理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实行按月调度。在骨干工程、田面工程、信息化等试点建设方面,充分的发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及金融工具参与试点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加快完善并落实农业水价形成、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及奖补措施等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压茬推进。

  切实履行并强化监管职责,对京津冀晋豫鲁等地共64处大中型灌区名录调整资料开展复核,从严把关名录调整工作;完成津晋两地2024年计划启动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落实、管护主体到位等机制建设情况复核,确保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立项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按照申报水利部灌区标准化管理评价要求,采取资料复核、现场抽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对冀晋两省4处大型灌区标准化评价开展复核抽查。为规范中央资金使用管理,完成津冀晋等三省市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实施方案审核并对项目实行月调度,严格督导改革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保证中央资金发挥实效。

  下一步,海委将继续锚定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和保障的目标,依托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及流域骨干水网建设,聚焦流域重点区域粮食生产农业灌溉条件与发展需求,围绕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强化农业节水供水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任务,切实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监管与督导作用,扎实推动流域农业水利高水平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