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1-13 17:20:52 来源:bob全站手机客户端
请求取水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请求人),应当向具有批阅权限的批阅机关提出请求。请求使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答应批阅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间最高一级批阅机关提出请求。
取水答应权限归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提出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定见,并连同悉数请求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收到后,应当按照本法令第十三条的规则作出处理。
建设项目需求取水的,请求人还应当提交由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证明报告书。证明报告书应当包含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或许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请求材料来检查,并依据下列不一样的景象别离作出处理: